通知公告
公示
公 示
现把院长办公会审定、理事会批准通过的《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职工处分规定(试行)》和《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办法》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5日。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向党办人事科书面反映。
附件: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职工处分规定(试行)(11.17).docx
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办法11.17.docx
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党委办公室
二○一七年十二月一日
公 示
现把院长办公会审定、理事会批准通过的《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职工处分规定(试行)》和《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办法》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5日。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向党办人事科书面反映。
附件: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职工处分规定(试行)(11.17).docx
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办法11.17.docx
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党委办公室
二○一七年十二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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